景观设计标注的规范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标注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助于清晰地传达设计意图和确保施工的准确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景观设计标注规范:
半径和直径标注
半径和直径的标注应使用细实线,且数字前需加注相应的符号。
半圆及小于半圆的圆弧标注半径,直径标注在圆弧外,并在数字前加注符号“¢”。
角度、弧长和弦长标注
角度的尺寸线是圆弧,圆心是角顶,角边尺寸的排列与布置应合理,且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避免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
弧长和弦长的尺寸线也应遵循类似的原则,注意尺寸的排列顺序和位置。
尺寸标注的一般规则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一端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在必要时,图样轮廓线也可以用作尺寸界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替代,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尺寸起止符应用中实线的斜短划线绘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
图幅和图纸标题栏
图纸幅面(简称图幅)和图纸标题栏(简称图标)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业主、工程名称和图纸签发参考等信息,具体格式和内容需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
颜色和线宽
用于图形提示性线条的颜色和线宽有明确规定,例如:立剖面中的6号洋红色0.50mm用于地坪线,5号蓝色0.25mm用于水系外轮廓线,4号青色0.25mm用于剖切线等。
其他标注要求
尺寸数字应以尺寸数字为准,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在总平面图中网格的单位为米(m)外,其他都必须以毫米(mm)为单位。
尺寸的排列与布置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离轮廓线较远,图样外轮廓线以外最多不超过三道尺寸线。
这些规范有助于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准确理解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和设计规范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