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后落户政策
上海博士后落户政策
当前上海博士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引进人才落户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在上海市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满足条件也可直接落户。
应届生落户
应届博士毕业生根据学历、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用人单位等要素进行评分,评分满足72分即可落户上海。
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上海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特定区域用人单位工作也可直接落户上海。
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累计在境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360天),满足一定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
社保和个税要求
社保和个税需要匹配,例如,在上海市企业缴纳3倍半年社保。
博士留学生在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同一单位缴纳社保不低于1倍社保基数。
其他要求
申请人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公司需具有人才引进落户的资格,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