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在长沙市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可以参照以下流程进行:
确定退休办理地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可在大厅自助机或大厅9-17号窗口查询参保人员最后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在区县参保的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省里参保的到省社保中心办理,在市本级参保的在本大厅202室办理。特殊工种或因病提前退休业务到1606室咨询。
账户清理
参保人员最后参保地为长沙市市本级且符合在长沙市办理退休条件的(省内户口或省外户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长沙市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十年),办理退休前要把省外以及省内各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账户台开,确保只有一个有效养老保险账户。
提交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湖南省社保卡。
1寸彩照一张。
《长沙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正常退休资格确认申请表》1份。
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携带)。
档案存放地
原单位留守处、各级档案馆、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街道社区等有关机构。在市本级领取过失业金的,可以到本大厅32号窗口查询。
经办流程
第一步:在202室办理企业正常退休资格确认初审、复审业务。
第二步:在45号窗口建模。
第三步:在46-48号窗口核算养老金待遇。
常见问题咨询
可以通过“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确定本人最后在市本级参保还是在哪个区县(市)参保。
退休申请审批流程
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发放退休证,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
其他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