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发表论文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发表论文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对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如下:
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医学(理学)博士: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医学(理学)硕博连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
工学博士: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工学硕博连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管理学博士:在SCI(含SCIE)、S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或在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
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至少在SCI(含SCIE)、S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论文形式可为研究论文、病例报告或综述。
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以第一作者在SCI(含SCIE)、SSCI、E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或在SCI(含SCIE)收录期刊以第二作者发表的研究论文1篇,或至少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