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办的职能

测绘办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负责任命人员岗位,确保站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确保必要的人财物资源的获得,使之适应设计产品质量要求。

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以确保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的要求。

负责项目的技术计划、质量标准制订。

负责对生产中展露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负责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负责项目的接受以及勘测任务的下达,负责合同的签定。

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支配。

项目负责人

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技术人员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记录并保存全部测量记录。

确保测量依据精确。

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保养、标识。

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对外业测量数据进行检查。

对内业成果、报告、图纸进行检查。

对质检状况做记录。

将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退回给操作人员修改。

对项目总体质量进行评估。

将质检记录定期上交。

测绘管理处(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制订全市测绘事业和市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

组织协调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本市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审查和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市级限额的测绘任务登记、地图出版、展示、使用前的样图初审工作。

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的审批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的备案工作。

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单位的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保密测绘成果领用和销毁的审核;负责测绘项目立项和开工许可的审批工作。

指导城市规划、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

自然资源局测绘科的职责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划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

管理测绘市场,负责测绘单位资质审核、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负责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初审。

管理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和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负责全市测绘成果保密工作。

组织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使用管理。

负责管理印章、简介信管理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工作。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些职责涵盖了测绘办在测绘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市场管理、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确保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