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

陕西省公职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如下:

住宿费报销标准

部级官员:每天限额为800元。

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为460元。

其他人员:每天限额为350元。

对于西安市城六区(未央、碑林、莲湖、雁塔、新城、灞桥)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有所不同:

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天限额为300元。

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天限额为260元。

其余人员:每天限额为130元。

交通费报销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具体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发生的交通费用,乘坐的士时,3人以内同行的,应乘坐同一辆车,由其中一人凭票报销。

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

伙食补助费: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具体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