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
陕西省公职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如下:
住宿费报销标准
部级官员:每天限额为800元。
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为460元。
其他人员:每天限额为350元。
对于西安市城六区(未央、碑林、莲湖、雁塔、新城、灞桥)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有所不同:
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天限额为300元。
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天限额为260元。
其余人员:每天限额为130元。
交通费报销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具体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发生的交通费用,乘坐的士时,3人以内同行的,应乘坐同一辆车,由其中一人凭票报销。
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
伙食补助费: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具体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