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报废标准

厨具报废的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餐具破损报废标准

前厅供客人用的餐具:如汤勺、碗、杯酒具等,如果擦痕及磕边不深于1毫米且不伤及嘴,可继续使用;破口在宽5毫米、深2毫米以上的则一律不准上台面,提出报废。

骨碟:破口宽5毫米、深2毫米方可报废;小于5毫米的继续使用;磕边破口直径超过5毫米且两个以上,可提出报废。

厨房出品餐具:正面有擦痕及磕边而未形成深于2毫米、宽于5毫米,反面有轻微裂纹或磕碰不影响整体装盘效果的,要继续使用。磕边破口直径超过5毫米且两个以上,可提出报废。

其他非上台面餐具:以上不影响使用为准,否则提倡报废。

燃气具报废标准

人工燃气灶具:使用6年即报废。

石油天然气灶具:使用8年即报废。

储水式电热水器、净水机、食具消毒柜、洗衣机和干衣机: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报废年限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