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仲裁员如何选定?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和争议是难以避免的。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仲裁便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上城区仲裁委员会作为杭州市上城区内的权威仲裁机构,其仲裁案件仲裁员的选定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详细解析上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仲裁员的选定流程,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应对仲裁程序。

一、仲裁员的选定原则

上城区仲裁委员会在选定仲裁员时,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影响。

  2. 公开、透明原则:仲裁员的选定过程应公开进行,让当事人充分了解仲裁员的背景和资质。

  3. 专业、高效原则:仲裁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保证仲裁效率。

二、仲裁员的选定方式

  1. 当事人选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协商一致选定一名仲裁员。

    • 当事人双方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协商一致选定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当事人各自的请求,分别指定一名仲裁员。
  2. 仲裁委员会指定:如果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选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分别指定一名仲裁员。

    • 仲裁委员会在指定仲裁员时,将综合考虑仲裁员的资质、专业背景、仲裁经验等因素。
  3.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人数为奇数时,其中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

三、仲裁员的资质要求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仲裁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其在仲裁过程中的独立判断。

  2. 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仲裁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3.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仲裁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仲裁案件。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仲裁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仲裁规则,维护仲裁秩序。

四、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上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遂向上城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在仲裁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未能协商一致选定仲裁员。根据仲裁规则,上城区仲裁委员会分别指定了甲、乙双方各自的一名仲裁员,并最终确定了一名首席仲裁员。在仲裁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五、总结

上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仲裁员的选定是仲裁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事人应充分了解仲裁员的选定方式、资质要求等,以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在选定仲裁员时,当事人可从专业背景、实践经验、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最合适的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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