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测绘面积的规定
林地测绘面积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实地测量
征收林地面积需要实地测量,确保准确无误。
征收土地承办单位应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和房屋进行清点、登记、勘丈、核实,并委托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格的单位进行实地测量。
土地权属和地类调查
对拟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幅员面积、地类、权属进行调查,确保权属清晰。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实际面积进行,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可按确权面积计算。
征收林木承包的林地,应当按照实际测绘面积进行补偿。
技术标准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在《林地分类》(LY/T 1812-2009)、《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等标准中,对统计森林面积涉及的各类林地的内涵予以明确界定。
连续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各类林地(如乔木林、竹林、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农田林网及四旁林木的覆盖面积)均纳入森林面积计算;不够1亩的,作为零星林木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