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排风分贝

餐饮店的排风分贝应控制在 50至55分贝之间。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此外,如果餐饮店周围有居民居住,排风噪音超过55分贝则可能被视为扰民,容易引起居民投诉和法律纠纷。因此,为了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居民的休息质量,餐饮店应确保排风系统的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