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盗窃标准

深圳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否已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若已丧失,则构成盗窃罪;若未丧失,则为侵占罪。深圳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盗窃数额较大:

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数额巨大:

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盗窃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具体数额标准的适用还需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