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的规定

定向研究生的规定

定向研究生,也称为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以下是定向研究生的一些主要规定:

报考条件

考生需要符合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中对民族、学历、健康状况等标准的要求。

考生需要有明确固定的定向工作单位。

培养费用

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招生单位范围

包括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

招生形式

主要从要求定向培养的用人单位中的优秀在职人员中招收。

也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从其他考生中招收。

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一般应保留入学资格,先工作一至三年后再入学读研究生。

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