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广州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
单身申请人需具有广州市户籍。
收入与财产要求
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不超过广州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广州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住房要求
在广州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对于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广州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过住房保障。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额外条件 (针对廉租住房):
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其他特殊情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
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以上条件可能会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