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进疆备案流程
测绘进疆备案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
区外勘察设计单位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疆备案申请表》。
申请时需携带单位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跨省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介绍信及有关资料。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还需持主管部委的介绍信。
资料审核与审批
承办人员会核实申报资料并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对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单位,将核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疆备案册》(简称备案册)。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被退还申请材料,并告知原因。
备案事项变更
进疆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备案册载明的资质类别、等级、业务范围、主要技术人员等备案事项范围内在疆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并接受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如果备案事项发生变化,企业应在30日内到备案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登记手续。
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