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测绘面积的结构
不算测绘面积的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根据新规定,这部分面积不计入房屋面积。
凸起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潢柱、装潢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
这些部分也不计入房屋面积。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这种结构同样不计入测绘面积。
建筑物内的把持平台、上料平台及履行建筑物的空间安设箱、罐的平台:
这些平台也不被视为房屋面积的一部分。
骑楼、过街楼的下层用作路途街巷通行的局部;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路途街巷通行的局部,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围护组织:
这些部分也不计入房屋面积。
自力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这些独立结构不计入房屋面积。
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电梯机坑部分也不计入房屋面积。
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
这部分面积同样不计入房屋面积。
晒台:
晒台部分也不计入房屋面积。
这些结构在测绘和计算房屋面积时通常被排除在外,因为它们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或用途空间。在购买房产时,了解这些不计入面积的部分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