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管理的权力
测绘部门拥有广泛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标准和规范
制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国家标准和要求。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
审批和管理
审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
审批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审批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
审批测绘航空摄影。
审批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
监督与检查
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监督管理地图编制工作。
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
组织查处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公共服务与应急保障
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
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科技创新与对外合作
负责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
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军民融合。
军队测绘
军队测绘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
其他职责
组织、指导全国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国测量标志的保护。
拟定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
这些权力使得测绘部门能够全面规范和管理测绘活动,确保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推动测绘技术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