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合同的管辖法院
关于景观设计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通常情况下应由 合同履行地的民事法院来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以双方约定的为准。若设计合同已经开始执行,也可以选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权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景观设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选择适当的管辖法院。如果存在约定,则优先遵循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通常由合同履行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