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要求是什么?
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要求是指在职法学博士在完成学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以下将从论文选题、结构、内容、格式、答辩等方面,详细介绍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选题应紧密结合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关注国家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选题应与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相符,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
选题应经过导师和学院审查批准,确保选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论文结构
引言:简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为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方法:介绍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
研究内容:根据研究目的,详细阐述论文的核心观点和论证过程。
结论:总结论文的研究成果,提出政策建议或对策。
三、论文内容
论文内容应严谨、客观、真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
论文应具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对法学领域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论文应遵循学术规范,避免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四、论文格式
论文应采用规范的学术论文格式,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正文应按照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论等部分进行编排。
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格式要求应符合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著录。
五、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论文答辩一般在完成论文撰写并经过导师审核通过后进行。
答辩地点:答辩地点一般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或相关学院会议室。
答辩程序:答辩分为论文答辩和口试答辩两个环节。
a. 论文答辩:学生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导师和其他专家进行提问和评议。
b. 口试答辩:学生回答导师和其他专家提出的问题,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合格以上成绩方可通过答辩。
总之,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要求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要求,以提高论文质量,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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