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的税收
火锅店需要交纳的税种包括:
营业税:
税率为5%。
城建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缴纳,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的2%缴纳。
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房产税:
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
按车辆缴纳。
企业所得税:
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此外,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四川火锅产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得以直接降低10%。
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税收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