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的税收

火锅店需要交纳的税种包括:

营业税:

税率为5%。

城建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缴纳,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的2%缴纳。

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房产税:

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

按车辆缴纳。

企业所得税:

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此外,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四川火锅产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得以直接降低10%。

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税收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