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绘图规则

测绘房屋绘图规则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面积计算、图型表示、线型使用、画线规则、测量精度和控制点测绘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总结: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包括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如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必须具备上盖和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

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

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

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占用面积

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面积测绘规范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内部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按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独立自用墙体按全值计入。阳台面积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或全部计入,具体取决于是否封闭。使用面积按层数规范计算,夹层、插层、技术层等按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面积。

不计算入房屋面积的部分

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等。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等。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测量控制点测绘

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应在图上精确表示。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房屋轮廓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不同比例尺测图的要求不同,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

房产测绘绘图规则

线型表示:实线表示平面户型结构、门廊等,虚线表示不封闭阳台等。画线规则:共有共用的公摊部位、套内与套。

测量精度

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不同,一级特殊房屋或产权人要求的房屋,二级商品房或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三级其它房屋。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

这些规则为房产测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标准,确保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测绘,以保证房产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