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测绘指标

测绘地图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图比例尺:

测图比例尺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规定,不同的比例尺有不同的基本等高距要求,例如1:500比例尺在平原区的基本等高距为0.5米。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根据比例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平原区、微丘区、重丘区和山岭区,比例尺1:5000的地形图基本等高距分别为1.0米、2.0米、5.0米和5.0米。

图式与符号:

地形图的图式应采用国家测绘局制定的现行地形图图式的规定,对于图式中没有规定符号的地物和地貌,可以另作补充规定,但必须在技术总说明中注明。

精度要求:

地形图的精度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规定的要求,例如基本等高距为0.5米时,高程注记点应注至0.01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米时,可注至0.1米。

控制测量:

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以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光电测距仪极坐标或GPS定位等方法,图根点控制测量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测绘方法:

实测地形图可以采用测绘法、测记法、电子测图等方法,并且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规定。

设备要求:

进行测绘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设备,如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等,并且其精度应达到一定标准,例如GNSS接收机精度不低于5mm+1×10^-6D,全站仪精度不低于2",水准仪精度不低于S1。

其他指标:

包括似大地水准面精度、分辨率、面积精度、宗地面积分割量算精度等,这些指标用于评估地图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指标共同构成了测绘地图的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地图在准确性、可用性和美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地图指标的选择和应用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地域特点和资源条件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