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提供审批

测绘成果提供审批主要涉及涉密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审批,其流程和规定如下:

分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开展的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由自然资源部审批。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测绘部门意见;必要时,可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的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由当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可征求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意见。

申请条件

申请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经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的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中,确需使用涉密测绘成果;

申请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需要、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申请对外提供的涉密测绘成果种类、范围、内容、数量及精度等与使用目的一致。

申请材料

申请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由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的中方单位向自然资源部或者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申请表;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