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餐饮业损失税率

佛山餐饮业的损失税率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20%的税率纳税。

一般纳税人:按25%的税率纳税。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6%。

具体适用税率取决于企业是否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他们的营业额是否满足特定条件(例如,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元)。

建议

餐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税务筹划需求,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和税率,以合法合规地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