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作业证核准

测绘作业证的核准主要由 省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包括:

申请:

测绘单位需要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作业证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和汇总表。

审查:

省级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或市级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

批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如果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省测绘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单位延长期限的理由。

告知:

省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在局领导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测绘作业证》,并向不予批准的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注册核准:

每次注册核准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核准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各测绘单位应当将测绘作业证送交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册核准。过期不注册核准的测绘作业证无效。

办理渠道:

测绘资质单位可通过天水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发放新版测绘作业证,实现“随报随审、随审随批、随批随发”,证照电子信息掌上、网上随时可查可用。

建议测绘单位在申请测绘作业证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完成申请,以确保顺利获得测绘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