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退学规定是什么?
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退学规定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攻读博士学位,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职业竞争力。中国社科院大学作为我国知名的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备受关注。为了保障在校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明确了退学规定。本文将详细解读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退学规定。
一、退学原因
根据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退学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学业成绩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及格或累计三门课程不及格的。
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
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退学的。
二、退学程序
退学申请:学生因上述原因申请退学,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学条件。
学校审批:学院将审核意见及学生退学申请材料报学校审批。
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到所在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包括注销学籍、退还学费等。
三、退学后的处理
学籍注销:学校为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后,将注销其学籍。
学费退还:学校根据相关规定,退还学生已缴纳的学费。
毕业证书处理:已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学校将收回毕业证书。
考研、考博限制:退学学生不得再次参加我校的考研、考博选拔。
四、其他规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校将视为自动退学。
学生在退学期间,如需出国、出境,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退学后,如需重新入学,需按照当年招生政策重新申请。
学生退学后,如需参加其他学校的考研、考博选拔,需按照相关学校的规定执行。
总之,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退学规定旨在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在校生的权益。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如遇特殊情况需申请退学,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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