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测绘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测绘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案源登记

初步调查:依监督检查职权进行初步调查,或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进行核查。制作现场笔录等,在此期间经报批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用文书:立案登记表。

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报批: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指定两人以上承办,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调查取证

调查收集证据: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证据。

现场检查: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证据提取单。

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到场和拒绝签名应在笔录注明。

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机关负责人同意或口头批准24小时后补办,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制作清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询问被询问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应核实并签名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