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餐饮新规

2021年珠海餐饮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由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于5月27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要求A级以下餐饮单位不得承担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珠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须全部达到B级以上(含B级)。

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1号)。

该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

符合条件的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可自愿申请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该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在珠海市经营的各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核发、变更及延续等业务,均适用告知承诺制。

公共场所吸烟管理

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餐饮娱乐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可以设置吸烟点(区),未设置吸烟点(区)的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广场、城际轨道交通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吸烟点(区)以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