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餐饮公勺标准

大连市针对餐饮行业推出了《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使用规范》,旨在提升公众健康意识,防止疾病通过餐饮渠道传播。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关键要求:

材质要求

公筷和公勺的材质应符合GB4806.1标准。

公筷颜色宜为红色或类白色,明显不同于自用筷,长度比自用筷长3厘米至4厘米。

公勺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

配置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配置数量充裕的公筷公勺。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在每位顾客摆放常规餐具、酒具外,还应在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

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就餐人数摆放公筷公勺,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

公筷公勺应放在专用的筷(勺)架上,并在显著位置标注“公筷”“公勺”字样及消毒日期。

使用要求

服务人员应在顾客落座或菜品上桌后再摆放公用餐具,避免长时间摆放导致污染。

及时关注公用餐具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

顾客提出分餐要求时,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

火锅、烤肉等熟制菜品应提供“生料专用公筷公勺”。

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时,使用公筷公勺。

宣传引导

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包厢等醒目处张贴提倡公筷公勺使用的内容海报、标语等。

用餐前,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

消毒与存放

公筷公勺的存放区域应设置在专用工作台,并标注清晰。

公筷公勺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通过这些具体规定,大连市旨在推动餐饮行业在疫情期间及以后更加注重公共卫生,保护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