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餐饮免征增值税吗吗

在特定时期内,山东的餐饮行业确实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根据以下文件内容:

疫情期间的免征政策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针对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依法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政策中,明确提到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均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已过期且未延续的免税政策

营改增后,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目前已超过了之前规定的餐饮业免税时间,且没有新的免税文件,因此不再免税。

综上所述,山东的餐饮行业在2020年疫情期间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该政策已经过期且未延续,目前不再适用。如果需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