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卫生标准
餐饮店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明
餐饮店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且所有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地理位置和环境卫生
餐饮店应远离污染源,如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距离至少25米以上。
餐厅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厨房设施要求
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设备和餐具卫生
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C。
餐具、杯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完好,消毒严格,无指纹、水渍、油渍、脏痕、污迹,无裂纹、缺口。
食品卫生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餐厅环境
餐厅桌椅、灯具、装饰品等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迹。
餐厅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措施。
其他要求
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根据餐厅席位数,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洗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定期举办员工卫生培训,做好卫生教育工作。
以上标准有助于确保餐饮店的卫生状况,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相关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