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外部环境
清洁,无污染风险,避免虫害孳生。
内部环境
整洁,物品定位整齐,地面平整,无垃圾、积水、破损。
墙壁、门窗及天花板表面光洁,无污垢,防霉,易于清洁,空调出风口无积尘。
产生垃圾的场所设置密闭的垃圾桶,专间内设置脚踏式垃圾桶。
卫生间
设计符合标准要求,不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独立设置排风装置,不与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直接对接。
工具与设备
加工或盛放生食、半成品、熟食品的工具、容器、设备、场所、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物品分开贮存,设有醒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根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及设备,贮存场所设计符合要求,通风防潮、保持清洁,采取有效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