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转入条件

武汉转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缴存条件

申请人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购房条件

在武汉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还款条件

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近12个月内无逾期。

房屋条件

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不超过30年;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

个人信用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经济能力条件

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其他条件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同意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

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商转公贷款前,应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证明。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办理前咨询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