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料服务办法

测绘资料服务办法通常涉及档案借阅规定、资料提供流程、保密制度以及资料保管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档案借阅规定

建立登记制度:借阅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说明查档目的和内容。

查阅范围:按规定的查阅范围供给利用,查阅人员需照实说明查档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别状况需借出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前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治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摘抄、拍照、复制:如需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治理人员同意,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机密、绝密档案: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保管责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当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

资料提供流程

填写委托书:需用地测资料的单位必须填写索取资料、图纸委托书(介绍信),并说明其内容、用途和提供时间等。

检查与校对:地测人员向外提供资料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检查和校对,并经专业组长审核,方何提供。

保密制度:任何地测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资料或以口头形式向外泄漏坐标、储量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