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小学入学政策

合肥市小学入学政策

当前合肥市小学入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遵循“两个统一”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入学程序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12月31日。

报名时需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学前教育报告单等材料。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房产证等。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入学年龄和学位

小学招生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可适当放宽,但最迟不超过12月31日。

招生预警

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发布招生预警,明确预警学校和生效时间节点。

招生政策优待

包括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优待政策。

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免试就近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以上信息根据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合肥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