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是哪个部门管理

小区物业问题主要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

住建局是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服务质量监督,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审批等。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价部门(发改局):

物价部门也参与物业管理的监督,特别是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综合执法局(城管):

综合执法局可以处理一些物业相关的违规行为,但主要还是由主管行政部门负责。

应急局:

应急局主要负责应急事务,不直接管理物业问题。

业主在遇到物业问题时,可以先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这些部门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权。如果问题涉及具体物业企业,业主也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