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广州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金额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天)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终止妊娠的根据怀孕月份不同,分别计15天至75天不等。计划生育手术也有相应的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其他补贴:
如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男配偶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享受一定的假期和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