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有哪些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加分政策详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职博士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科研事业,提高在职博士教育的质量,上海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了加分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上海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中的加分政策,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事宜。
一、加分项目
- 学术成果加分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篇论文加5分;第二作者,每篇论文加3分。
(2)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第一主持人加10分;第二主持人加8分。
(3)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第一主持人加5分;第二主持人加3分。
(4)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第一主持人加3分;第二主持人加2分。
- 社会服务加分
(1)担任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职务,每年加5分。
(2)担任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职务,每年加3分。
(3)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年加3分。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年加2分。
- 综合素质加分
(1)具有优秀的外语水平,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加5分。
(2)具有优秀的计算机水平,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加3分。
(3)具有优秀的体育水平,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加3分。
(4)具有优秀的文艺水平,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加3分。
二、加分条件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立项书、职务任命文件、荣誉称号证书等。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项目的分值按照考生实际获得的加分项目进行累加,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加分政策适用于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中的初试和复试阶段。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申请加分时,需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
考生在申请加分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考生在申请加分时,需注意加分项目的具体要求,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考生在参加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过程中,如对加分政策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总之,上海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中的加分政策为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多机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加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同时,考生还需关注加分政策的最新动态,确保自己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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