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选调生要求

青岛市选调生的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202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具体条件

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荣誉奖励等具体条件,详见相关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告信息。

禁止报考情形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