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盲评规定
教育部论文盲评规定
当前问题的答案是:
教育部对硕士论文盲审的规定如下:
盲审通过标准
总评分:硕士论文盲审总评分在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或5项评价指标(选题,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准确性)中有1项以上在D等级以下(含1项D等级),为不通过。
分数等级:
A:论文没有问题,可直接答辩。
B:有小问题,修改后可答辩。
C:有大问题,修改后需要再次盲审。
D:不通过。
盲审程序
博士生:100%盲审,每人送审三份。
硕士生: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至5%随机抽取,每人送审两份。
盲审具体要求
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七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盲审评分标准 (以江西省为例):优秀(90-100分):
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良好(80-89分):论文质量较高,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