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盲评规定

教育部论文盲评规定

当前问题的答案是:

教育部对硕士论文盲审的规定如下:

盲审通过标准

总评分:硕士论文盲审总评分在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或5项评价指标(选题,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准确性)中有1项以上在D等级以下(含1项D等级),为不通过。

分数等级

A:论文没有问题,可直接答辩。

B:有小问题,修改后可答辩。

C:有大问题,修改后需要再次盲审。

D:不通过。

盲审程序

博士生:100%盲审,每人送审三份。

硕士生: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至5%随机抽取,每人送审两份。

盲审具体要求

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七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盲审评分标准 (以江西省为例):

优秀(90-100分):

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良好(80-89分):论文质量较高,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