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户营业执照材料
深圳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如下: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手机号。
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经营场所的房屋编码和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经营范围。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