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貌测绘技术要求
原地貌测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高程精度 :地形图碎部点的高程注记应至0.01m,确保测量精度满足要求。规范执行:
地形要素的测绘与表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图式执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自我检查与整理:
作业员在地形图测绘完成后,应进行详细自我检查与整理,确保测区内的图幅统一且无误。
内容表示: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恰当,主次分明,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数据记录:
测站上应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测距限制: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并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确保测量范围在可控之内。
仪器设置与检查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校核测量:
如果使用RTK进行测量,则需要利用至少两个精度不低于图根点精度的已知点进行校核,较差平面位置不应大于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大于相形比例尺等高线等高距的1/5。
地貌特征点:
确定地貌特征点,如山顶、鞍部、山脊、山谷等地形变换点,并连接地性线,描绘等高线。地貌特征点的测绘方法可以根据测绘用的仪器和地形条件选择,一般采用极坐标法或交会法。
图式与要素分类代码:
采用现行国标《1:5001:10001:地形图图式》GB/T7929和《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5791,以及《1:5001:10001: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和《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5660。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的局限性部分可自行补充,并应编写补充阐明。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原地貌测量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为后续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