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在职博士招生考试有哪些加分项目介绍?

经济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项目介绍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报考经济在职博士,以期在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上取得更高的成就。为了鼓励优秀人才继续深造,经济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中设置了一系列加分项目。以下是关于经济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项目的详细介绍。

一、科研成果加分

  1. 发表论文: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可按论文级别和发表时间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在SCI、SSCI、A&HCI等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2)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
(3)在国内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2分。


  1. 获得奖项: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成果奖项,可按奖项级别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奖项,每项加10分;
(2)省部级奖项,每项加5分;
(3)市级奖项,每项加3分。

二、学术交流加分

  1. 参加学术会议: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参加国内外经济领域的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或壁报展示,可按会议级别和展示形式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壁报展示,每项加5分;
(2)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壁报展示,每项加3分。


  1. 出国(境)交流: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如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可按交流时间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出国(境)交流时间超过3个月,加5分;
(2)出国(境)交流时间超过1个月,加3分。

三、社会服务加分

  1. 兼职工作: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兼职工作,可按兼职岗位和任职时间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兼职,每半年加3分;
(2)在市级政府部门兼职,每半年加2分;
(3)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每半年加1分。


  1. 志愿服务: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可按志愿服务时长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加3分;
(2)志愿服务时长超过50小时,加2分;
(3)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加1分。

四、其他加分项目

  1. 优秀学生干部: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担任校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可加3分。

  2. 突出贡献:考生在攻读经济在职博士期间,若在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经学校认定,可加5-1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加分项目并非所有学校都会采纳,具体加分标准和比例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此外,考生在申请加分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学术会议通知、兼职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记录等。

总之,经济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项目旨在鼓励考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国经济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加分项目,提高自身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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