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高校论文的要求
教育部对高校论文的要求
教育部对论文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
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包括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
学风教育与诚信
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
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论文查重与原创性
硕士论文必须进行查重,以确保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和知识产权的尊重。
查重报告需要提交给教育部或相关学术机构进行审核,查重率一般不应超过10%。
论文质量评价
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提出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包括不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
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探索多元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
论文内容与格式
论文应注重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规范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教育实际,关注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问题。
文献综述应紧密围绕论文研究的主题,注重文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论文发表与学位授予
不得将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提倡破除“唯论文”现象,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正确看待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与功能。
以上是教育部对论文的主要要求。不同专业和学校可能会有额外的要求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