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馆简介

山东省艺术馆,成立于1957年,是 山东省文化厅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政府设立的专门辅导、指导和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事业机构。其主要任务包括:

培训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

通过有计划地培训,提高文化馆、站艺术方面的业务水平和业余文艺骨干的专业能力。

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辅导和组织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包括业余文艺团、队的活动,以及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演出、展览和讲座等。

搜集整理文化艺术遗产:

搜集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及活动资料、史料,建立群众艺术档案。

编辑刊物和提供资料:

编辑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群众文化艺术工作通讯和刊物,提供群众文艺学习和演唱材料,满足群众的阅读、欣赏需求。

扶植培养业余作者:

扶植和培养业余作者,并为他们提供发表作品的园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组织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理论研究和探讨:

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探讨活动。

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群众对文艺活动的要求和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发挥文化行政部门的助手作用。

山东省艺术馆艺术门类齐全,拥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现有在职职工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人,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12人。他们在各自的专业岗位上爱岗敬业,勤于创作研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此外,山东省艺术馆还荣获了多项荣誉,包括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先进党组织等,并在组织承担多项全国及全省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