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认证要求
留学生回国认证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6个月及以上并拟回国工作的人员;
不包括在境外公司工作的研修生和学习语言的就学生。
申请材料
本人护照;
学位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原件(对于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
进修、学习经历证明(对于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额外要求
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录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以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认证条件
提交的证书属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单独开具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但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海关办理;
如需对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请确保按照上述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