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教授聘任制度
美国大学教授聘任制度
美国大学教授的聘用制度主要包括两种类型:预聘制(Tenure Track)和终身教授制(Tenure)。
预聘制(Tenure Track)
定义:预聘制是指助理教授在获得终身教授预备期岗位后,通过一定年限(通常是6-8年)的工作和评审,决定是否晋升为终身教授。
特点:
助理教授在预备期内需要证明自己在科研、教学、服务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预备期结束后,如果通过评审,助理教授可晋升为终身教授。
优势:
有利于年轻教师的独立性和创新。
促进了年轻教师的成长和学术自由。
终身教授制(Tenure)
定义:终身教授制是指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获得终身合同的制度,没有退休年龄限制。
特点:
教师一旦获得终身教职,除非发生违法或学科取消等极端事件,学校不能解聘。
终身教授享有更高的职业安全。
优势:
吸引和保留一流的优秀人才。
为教师提供了长期的职业保障。
聘任制度的其他特点
自主性和开放性:美国大学的教师招聘工作具有自主性和开放性,大学享有相对分离的行政自由权和学术自由权。
职务设置:美国大学教师的职务设置分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三个层级。
资格要求:
助理教授通常需要博士学位,有教学和科研经验,并显示出发展潜力。
副教授需要博士学位,并在专业领域内有显著成就。
终身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助教:通常由研究生担任,无需评定,主要负责实践课程辅导。
助理教授:需要博士学位,有教学和科研能力,参与专业活动,并有推荐信。
副教授:需要博士学位,有教学和科研能力,在专业领域内有显著成就,并在多个委员会担任会员。
结论
美国大学的教师聘用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和变革,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既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建设,也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这一制度体现了对教师职业安全和学术自由的重视,同时也鼓励教师在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方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