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评审答辩
测绘工程评审答辩的相关信息如下:
答辩人员范围
在省国土工程、测绘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评前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2023年7月13日、14日(星期四、星期五)。
答辩地点:长春亚泰饭店三楼会议室候考(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2024年答辩形式:现场或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答辩,现场答辩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205号测绘大厦。
答辩时间:8月31日上午9:00-11:30。
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自述2分钟,申报人员围绕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实际贡献等进行阐述;专家提问3分钟,总体时间不超过5分钟。
答辩要求
答辩人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答辩人员不得携带手机以及与答辩有关的资料进入答辩室,答辩完毕不得将答辩试题、答题题纲等带出答辩室。
答辩内容
项目概况(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