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教育在职博士考试科目有哪些?

浙江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其教育在职博士项目吸引了众多有志于深入研究教育的学者。那么,浙江大学教育在职博士考试科目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或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

  2. 招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二、考试科目

  1. 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2. 外国语: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日语、法语等。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具体语种由考生自行选择。

  3. 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法学等。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4. 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史、比较教育学等。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5. 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领域某一具体研究方向的理论、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6.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进行体检和政审。

  4.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正式录取。

四、学制与培养

  1. 学制:教育在职博士项目学制一般为3年。

  2.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教育理论素养、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3. 培养方式:采用集中授课、案例教学、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方式。

  4.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

总之,浙江大学教育在职博士考试科目涵盖了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专业笔试和面试等多个方面。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各个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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