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a区域号牌申请条件

申请杭州浙A区域牌照的条件如下:

杭州市户籍人员

持有效的杭州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效的杭州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杭州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杭州市户籍人员

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杭州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名下没有在杭州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杭州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建议: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条,都可以申请杭州浙A区域牌照。

其中,持有有效的人才居住证、居住证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以及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是较为常见的申请条件。

如果名下已有车辆或持有有效指标,则需要先注销或转让这些车辆和指标,才能申请新的浙A区域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