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景观设计规范要求
高低景观设计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与景观的有机结合
建筑与景观应形成统一的视觉效果,建筑立面的设计应与景观相协调,避免冲突。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周边环境来确定,不宜过高。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计成绿化屋顶或可利用的活动空间。
悬挑部分
建筑的悬挑部分应考虑安全因素和视觉效果,其长度应小于建筑总长度的1/3。
阳台和露台
阳台和露台应考虑采光和通风,同时也要考虑隐私和安全。设计应与建筑立面相协调,不宜突兀。
建筑外墙
建筑外墙的颜色和材料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设计应考虑防水和保温等因素。